距離弟弟劉軍(化名)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,已經過去了3個月,但姐姐劉女士到現在也不愿相信,自己的弟弟涉嫌強奸罪,“夫妻倆同房怎么能算強奸呢?”目前,該案正處于檢方審查起訴階段。
6月24日,劉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,弟弟劉軍今年40歲,是額爾古納市人,與弟媳在2010年登記結婚,婚后育有一子。劉軍在一家農場上班,吃住在宿舍,平時回家較少,每年冬天到次年開春才在家中呆得多,夫妻感情還可以。
“大概一年前,可能是有點蛛絲馬跡,我弟就懷疑她媳婦有外遇了,整了個錄音筆放臥室里,還錄到了她和另一個男的糟踐我弟的話。”劉女士稱,自己事后了解到,今年3月,夫妻倆因此事發生爭吵。“我弟受不了,確實動手打了她,但又后悔了,因為不想這個媳婦離開他,想哄哄她,二人發生了性關系,錄音筆錄下了全過程,女方當時也沒說不同意啊,但是她第二天報警告我弟強奸,說自己不愿意。”
劉女士出具的一張拘留通知書顯示,2025年3月23日14時,額爾古納市公安局將涉嫌強奸罪的劉軍刑事拘留,現羈押在額爾古納市看守所。數月來,劉女士一直在為此事奔波,還聘請了律師介入。
劉女士的說法是否屬實?6月24日,大皖新聞記者嘗試聯系劉軍妻子,不過,多次撥打電話無人接聽,記者表明采訪的短信也暫未獲得回復。
6月24日,大皖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,目前,該案正處于檢方審查起訴階段。隨后,大皖新聞記者致電內蒙古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,工作人員表示,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能透露。
婚姻存續期間的強奸行為如何界定?上海致格律師事務所胡源源律師表示,“婚內強奸”一直是一個較有爭議的話題。但其認為,法律明確,強奸罪的核心是“違背婦女意志”,因此,婚姻關系并非“免責金牌”。即便夫妻,若以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發生性行為,仍可能觸犯刑法。
司法實踐中,婚內強奸認定趨嚴,但婚姻破裂時更傾向保護女性權益。離婚訴訟期間的“婚內強奸”案已有判例。本案中,劉軍的行為是否符合“違背婦女意志”,需結合暴力證據(傷情鑒定)、雙方關系狀態(是否實質破裂)及女方當時真實意愿綜合判斷。
胡源源提醒,婚姻中的“性義務”以自愿為前提,任何以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迫的行為,無論是否在婚姻內,都可能構成犯罪。法律對女性性自主權的保護,不會因“夫妻關系”而有所削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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